近日,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判委員會討論作出民事裁定,承認和執(zhí)行裁決金額高達數億美元的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第 20013/CYK 號仲裁裁決書。
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“在我國以違反公共利益、善良風俗(國外稱違反‘公共政策’)不予承認和執(zhí)行外國仲裁裁決,應考慮承認和執(zhí)行該裁決是否會影響整個國家、社會層級的政治、法律、文化、經濟、道德等方面的共同利益。本案中并不涉及國家、社會面的政治、法律、道德等方面的共同利益,且最高院對于違反‘公共政策’的適用持審慎、克制和謙抑態(tài)度……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裁定如下:承認和執(zhí)行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作出的第 20013/CYK 號仲裁裁決書?!?br/>
事實上,申請人早于2015年便獲得了該份國際仲裁裁決,但其后歷經了在新加坡、北京、鄭州的多個法律程序,該裁決一度面臨難以得到承認和執(zhí)行的困難局面。天達共和律師接手工作后,通過不懈努力,化解了諸多法律挑戰(zhàn),亦克服了諸多案外險阻,最終使該份裁決成功得到中國法院的承認和執(zhí)行。天達共和律師解決案件困局的專業(yè)能力得到當事人的高度贊譽。
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后作出的裁定,展現了我國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、打造廣受歡迎的國際仲裁地的堅定決心。
本案由合伙人紀超一律師帶領律師團隊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