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談判過程中的僵局是難以避免的。如何正確看待法律談判中的僵局是每一個談判者需要用心學習的內(nèi)容。當法律談判陷入僵局時,談判者應該積極主動地尋求時機化解僵局,而不是放任不管。法律談判陷入僵局的原因的多樣性,決定了解決僵局方法的多元性。
使談判陷入僵局的原因表面上看可能是單一的,但是作為法律談判者,應當意識到各事物之間具有聯(lián)系性,使談判陷入僵局很可能是多重的原因造成的。所以談判者要透過現(xiàn)象看本質(zhì),從整個談判的局勢來分析問題。只有找出使法律談判陷入僵局的根本原因,才能從多方面著手解決矛盾糾紛。談判者如何解決糾紛爭端因文化背景而異,有的較多使用直接面對,另一些則會選擇間接解決。
1.用語言鼓勵對方打破僵局
當法律談判陷入僵局時,你可以嘗試鼓勵對方:“我們經(jīng)歷了這么多困難,許多問題都已解決了,現(xiàn)在就剩這個唯一的問題了。如果就因為這一個問題而放棄我們之間的談判,讓之前的一切都白費了,那不就太可惜了嗎?”這種說法,看似普通,實際上卻能鼓舞人心,促進談判繼續(xù)進行下去。
打破僵局還可以通過敘述舊情,強調(diào)雙方的共同點的方式,即通過回顧雙方以往的合作,強調(diào)和突出共同點和合作的成果,以此緩解雙方的對立情緒,達到打破僵局的目的。
2.采取橫向式的談判打破僵局
當談判陷入僵局,多次協(xié)商無果,導致談判雙方的情緒不佳時,談判人員可以先避開使談判陷入僵局的話題,換另外一個話題與談判對手溝通交流。橫向談判是回避法律談判情緒低潮的常用方法。而且,為了打破僵局而開啟的新話題最好與利益緊密聯(lián)系,因為如果該話題進行得順利,再繼續(xù)談論使談判陷入僵局的話題,便會容易得多。
3.尋找替代的方法打破僵局
所謂“條條大路通羅馬”,要達到法律談判的目的也是如此。糾紛解決機制的多元性歸因于社會主體的關(guān)系的多元化,利益沖突的多元化,價值觀與文化傳統(tǒng)的多元性以及欲求與期望的多元性等諸多因素。[1]在每個法律談判中,一般存在多種可以同時滿足雙方利益的方案,而談判人員只簡單采用某一種他們認為合適的方案,而當這種方案不被其中一方接受時,談判就會陷入僵局。
4.運用休會策略打破僵局
休會策略是一種談判人員為控制談判進程,調(diào)節(jié)談判氣氛,打破談判僵局而經(jīng)常使用的基本策略。因為調(diào)解談判本來就是指發(fā)生糾紛時,通過說服、教育、感化的方式進行勸解、說和,使雙方當事人深明大義,以息事寧人、和睦相處,所以休會策略不僅可以使談判人員恢復體力、精力,而且能夠使談判人員調(diào)節(jié)情緒、緩和氣氛、融洽雙方關(guān)系、控制談判過程。
在法律談判中,若談判雙方因分歧或觀點的差異,各持己見、互不妥協(xié),則會陷入僵局導致談判無法繼續(xù)。此時,如果談判雙方繼續(xù)進行談判,由于雙方仍處于緊張、斗氣的狀態(tài),所以談判結(jié)果往往只會徒勞無益,甚至適得其反。因此,這時候最好的做法就是休會,給談判雙方一些時間進行思索,冷靜客觀地分析目前的形勢。
5.利用中間人調(diào)解打破僵局
當談判雙方嚴重對峙,陷入僵局時,雙方的信息交流則會出現(xiàn)嚴重的障礙。當談判雙方互不信任,甚至各懷偏見時,談判是無法繼續(xù)進行下去的。所謂“當局者迷,旁觀者清”,談判雙方之外的第三人即中間人在充分聽取各方辯解和談判要求后,能快速、準確地發(fā)現(xiàn)雙方的分歧點,分析其產(chǎn)生的原因,并提供解決這種分歧的建議。某些情況下,談判雙方之所以自己不能提出雙方都滿意的建議,是因為雙方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來考慮問題,只考慮自己的利益。有一種“不識廬山真面日,只緣身在此山中”的感覺。
6.更換談判人員或者領(lǐng)導
有時候,談判出現(xiàn)僵局,并非是因為談判雙方的利益沖突,有可能是談判人員自身的原因造成的。如果在法律談判的過程中,談判人員為了利益劍拔弩張、不顧一切地、無休止地進行爭論,甚至進行人身攻擊,勢必會兩敗俱傷,談判難以繼續(xù)進行下去,所以談判陷入僵局在所難免。并且,這種情況即使進行休會,或采取其他緩和措施,也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矛盾。這種局面,往往是談判人員的談判方式或個人處理問題的能力造成的,談判人員將對解決問題產(chǎn)生的分歧發(fā)展為了雙方個人之間的矛盾。
臨時更換談判人員,暗示著將談判陷入僵局的原因歸責于談判人員,其成了使談判陷入僵局的“替罪羊”。這是一種讓己方?jīng)_回談判桌,緩解談判緊張的對峙氣氛的策略。不僅如此,這也是我方改變談判策略、自我調(diào)整,準備握手言和的信號,將激勵對方為達成談判而做出相應的讓步。
7.從對方的漏洞中借題發(fā)揮打破僵局
在特定的法律談判形式下,抓住對方的漏洞,借題發(fā)揮、步步緊逼,會讓對方措手不及,有利于打破談判僵局。雖然,根據(jù)談判對手的漏洞借題發(fā)揮會招致對方不滿,傷害彼此之間的感情。但是,當碰到恃強凌弱或者在談判中不留余地的談判者時,利用這一方式進行反擊,至少可以讓對方態(tài)度有所緩和。相反,如果不做任何回應,反而會讓對方變本加厲,而使己方陷入被動局面。當然,倘若對方不是故意刁難我們,我方可以旁敲側(cè)擊,使對方明白我方的意思,一般情況下,他們會做出讓步或主動合作。
8.利用“一攬子”交易打破僵局
所謂“一攬子”交易,指的是一方談判人員向談判對手提出談判方案時,將對對方有利的條件和不利的條件一并列舉出來,讓他們選擇,要么一齊同意,要么全部否定。當然,一般情況下談判人員還是設(shè)定了談判讓步的條件的。所以,在向其討價還價時,應結(jié)合最低價與最高價。例如對設(shè)備、備件、配套件三類產(chǎn)品制定A、B、C三個方案,這樣報價時每類產(chǎn)品都有其利潤指標。在進行價格談判時,賣方應根據(jù)談判氣氛、揣測對方的心理再適當?shù)剡M行妥協(xié)讓步。
相應的作為還價的談判一方,也應把對方貨物分成三檔價,還價時設(shè)備的一檔價、備件二檔價、配套三檔價,而不是全部設(shè)定為一檔價或二檔價。這樣做不僅對雙方都有吸引力,使人易于接受,而且還可以達到突破僵局的作用。盡管這種方法在還價總額高時對于打破僵局的作用并不明顯,但仍不失為一項討價還價的好策略。
9.有效退讓打破僵局
實現(xiàn)談判目的的途徑是多種多樣的,談判結(jié)果所體現(xiàn)的利益更是多層次的,談判雙方若只是因為某一方面的利益沒有達成協(xié)議就使談判陷入僵局,甚至讓談判破裂是非常不必要的。談判中各層次的利益都是相互聯(lián)系的,在某方面做出利益的讓步,可以為其他方面利益的實現(xiàn)創(chuàng)造更好的條件。成熟的法律談判者應該具有這種辯證思維。
因為不管談判使用了什么方法,談判者愿望有多么美好,有些談判還是會陷入僵局,其中最明顯的一個原因就是雙方的利益沒有包含在內(nèi),任何一個解決方案都要讓每一方受益,適當退讓可以使雙方都受益,這一點需要引起談判者的重視。
10.適當饋贈打破僵局
在法律談判過程中,談判雙方互贈禮物,可以起到促進溝通交流、增進雙方友誼的作用。該策略也被西方學者稱為“潤滑策略”。熱情地接待談判對手并為其提供良好的照顧和服務,可以有效地防止談判僵局的產(chǎn)生。
所謂適當饋贈,就是說饋贈要合適并且有講究。不僅要尊重對方的習俗,而且要避免產(chǎn)生賄賂之嫌。談判人員千萬不能為了達成談判協(xié)議或?qū)崿F(xiàn)私人利益而改變了談判中贈送禮品的性質(zhì)。使得單純的為增進溝通、交流的贈送禮物之舉變成了賄賂,不惜觸犯法律,這是不可取的。所以,饋贈的禮物要在正常的社會交際范圍內(nèi),表達“禮輕情義重”的寓意。談判時,安排豐盛的午餐、舒適的住處、贈送一些小禮物并不算賄賂,也并不是道德敗壞。談判者應明白一個道理:對方饋贈的禮品越貴重,希望索取的利益也就越多。因此,當對方贈送重禮時,談判者應婉轉(zhuǎn)表示對方禮物“過重”,并予以拒絕,還要表明自己不會因禮物的價值而改變談判態(tài)度。
11.場外溝通打破僵局
談判的場外溝通也被稱為“場外交易”、“會下交易”。它是一種非正式談判,雙方可以更直接地進行溝通,無拘無束地交換意見,避免僵局的產(chǎn)生。在正式的法律談判中,若出現(xiàn)法律僵局,同樣可以用場外溝通的途徑直接進行解釋,消除隔閡與矛盾。
作者:戴勇堅 來源:點睛網(wǎng)